專項規劃
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,對其組織編制的工業、農業、畜牧業、林業、能源、水利、交通、城市建設、旅游、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簡稱為專項規劃。
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,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,也是政府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、核準重大項目,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,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。
專項規劃是針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、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編制的規劃。是總體規劃的若干主要方面、重點領域的展開、深化和具體化,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總體要求,并與總體規劃相銜接。